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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质量信息向社会公开内容

来源: 更新时间:2026-02-27 11:22:0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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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持续规范医疗行为,提升精神专科医疗质量与安全水平,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现将本院医疗质量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如下:

一、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作为雅安市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公共卫生服务于一体的国家级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建立健全院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精神障碍诊疗质量控制小组等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质量督导、分析评价与持续改进。

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针对精神科封闭管理、自杀自伤、冲动攻击、噎食、走失、跌倒等专科高风险环节,建立专项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及应急预案,实现质量安全闭环管理。

二、专科诊疗服务能力

开设普通精神科、心境障碍科、老年精神科、儿童青少年精神科、成瘾医学科、临床心理科、康复医学科等专科门诊与病区,为各类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全周期、规范化诊疗服务。

规范开展无抽搐电痉挛治疗(MECT)、经颅磁刺激治疗、个体与团体心理治疗、认知行为治疗、工娱治疗、作业治疗、社交技能训练、职业康复等精神专科适宜技术。

承担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应急医疗处置、肇事肇祸风险防范、心理危机干预、基层精神卫生技术指导等公共卫生服务职能。

三、医疗质量核心指标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规律服药率、病情稳定率等达到质控标准;

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住院患者治愈好转率保持较高水平;

平均住院日、病床使用率、病床周转次数等运行效率指标合理可控;

精神科约束保护规范使用率、入院风险评估率、非自愿住院诊疗规范执行率达标;

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单病种诊疗质量持续改进。

四、合理用药管理

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五专” 管理要求,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全程规范可追溯。

加强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心境稳定剂等临床应用监测,定期开展处方点评、用药分析与不合理用药干预。

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落实重点监控药品管控要求,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

五、医院感染与护理质量

严格落实病区消毒隔离、手卫生、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等院感防控要求,重点防范呼吸道、胃肠道等院内感染发生。

全面推行优质护理服务,落实分级护理、安全护理、生活护理,对自杀、自伤、冲动、跌倒、噎食等风险实施动态评估与干预。

规范护理不良事件上报、分析与整改,持续降低护理安全事件发生率。

六、患者安全与风险防控

严格执行患者入院、住院、出院全流程风险评估制度,落实手术安全核查、危急值报告、知情同意告知等患者安全目标要求。

强化冲动暴力、自杀自伤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医务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健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与根因分析机制,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持续改进医疗安全管理。

七、检查检验与康复质量

医学检验、心理测评、神经电生理、医学影像等检查项目规范开展,室内质控与室间质评合格,检查检验结果准确、及时。

积极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维护、校准与质量控制。

规范开展工娱治疗、认知康复、社会功能训练等康复服务,促进患者早日回归家庭与社会。

八、患者权益与服务质量

严格保护患者隐私、通信会见、知情同意等合法权益,规范开展非自愿住院医学评估与伦理审查。

定期开展门诊及住院患者满意度调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患者及家属合理诉求。

常态化开展健康宣教、家属指导、社区康复指导,提升公众精神健康素养。

九、质量持续改进

建立医疗质量指标月度监测、季度分析、年度评价机制,运用PDCA等管理工具推进质量持续改进。

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三级查房、疑难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及质控督查,不断提升专科诊疗能力与管理水平。

医院将定期更新公开内容,主动接受社会各界、患者及家属监督,持续提升医疗质量与服务水平,为全市人民群众精神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