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院务公开 > 内容页

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质量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内容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2-15 11:07:00 作者:
浏览:

为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持续提升精神专科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现将本院医疗质量核心信息向社会公开如下:

一、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医院建立健全精神专科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体系,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精神障碍诊疗质量控制小组等组织,定期开展质量督查、分析评价与整改落实。

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针对精神科封闭管理、冲动暴力、自杀自伤、噎食窒息等高风险环节,建立专项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实现质量闭环管理。

二、精神专科诊疗服务能力

开设老年医学中心、心理医学中心、康复医学中心三大临床特色科室;有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药学部3个医技科室;有临终关怀研究室、老年精神病研究室、康复医学研究室等7个学术科室。有“精神病学”“老年病学”2个省级重点专科;有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等8个市级重点专科,为患者提供规范化诊断、治疗、康复全周期服务。

开展重性精神疾病规范诊疗、危机干预、无抽搐电痉挛治疗(MECT)、重复经颅磁治疗、认知行为治疗、团体心理治疗、工娱治疗、社交技能训练等精神专科适宜技术。

承担区域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应急医疗处置、肇事肇祸风险防范、基层精神卫生技术指导等公共卫生职能。

三、精神科医疗质量核心指标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规律服药率、病情稳定率达到区域质控要求;

精神科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住院患者治愈好转率;

平均住院日、病床使用率、病床周转次数等运行效率指标;

精神科约束保护规范使用率、非自愿住院诊疗规范执行率;

单病种质量控制: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规范化诊疗落实情况。

四、合理用药与精神科药物管理

严格执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管理规定,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全程可追溯。

开展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心境稳定剂等精神科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定期处方点评,严控药物滥用与不合理用药。

公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标、处方合格率、重点监控药品使用管理情况,保障用药安全。

五、医院感染与护理质量

落实精神科封闭病区院感防控要求,规范手卫生、环境消毒、隔离防护,重点防控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落实分级护理、生活护理、安全护理,对自杀、自伤、冲动、走失、噎食、跌倒等风险实施动态评估与干预。

公开护理不良事件上报与改进情况、压疮/跌倒发生率、约束护理规范落实情况。

六、临床安全与风险防控

严格执行精神科患者入院风险评估、病程风险再评估、出院评估制度,落实知情同意、保护性医疗、隐私保护等要求。

规范执行危急值报告、冲动暴力行为应急处置、自杀自伤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等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上报、根因分析与持续改进情况,持续降低精神专科典型安全事件发生率。

七、检查检验与康复质量

医学检验、心理测评、脑电图、脑地形图、影像学检查等项目规范开展,室间质评与室内质控合格,报告及时准确。

规范开展精神科康复治疗,包括工娱治疗、作业治疗、社交康复、职业康复等,促进患者社会功能恢复。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设备定期校准与维护管理情况。

八、患者权益与服务质量

严格保护患者隐私、知情同意、通信会见、自愿住院与出院等合法权益,规范开展非自愿住院医学评估与伦理审查。

公开门诊、住院患者满意度调查结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规范处理医疗纠纷与投诉。

开展医患沟通、健康宣教、家属健康教育,提升患者及家属疾病认知与照护能力。

九、质量持续改进

定期开展精神专科医疗质量指标监测、数据分析与趋势评价,针对薄弱环节实施 PDCA 持续改进。

开展院内培训、病例讨论、业务查房、质控督查与考核,不断提升医务人员精神专科诊疗能力与安全意识。

本院将定期更新医疗质量公开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患者及家属监督,持续改善医疗服务,保障精神障碍患者医疗安全与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