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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9号)
来源: 更新时间:2020-03-06 16:43:42 作者:
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9号)
全院干部职工、广大患者及家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及其《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川办发〔2020〕2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病医院、监狱医院、医养结合机构预检分诊及发热门诊管理的通知》要求,经市民政局同意,我院将于3月9日09:00时起实施全封闭管理,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分两批次轮转,每轮值守14天,在交班当日08:00—09:30实行同进同出制。值守人员在封闭期间一律不得串科室,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在家待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雅安市区,不得串门、集会、聚餐。科室负责人要精准掌握待班人员每天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并严格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二、门诊就诊患者除常规的接受体温筛查外,需持门口卡点工作人员发放的就诊卡按规定通道分批次进入医院就诊,其余门诊患者均在大门口外候诊。
三、新入院患者须严格按照三级分诊流程,经检查符合入院条件的须在隔离病房观察14天后方可转入普通病房。
四、全封闭管理期间,谢绝家属探视探访。
五、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医院。
六、凡拒绝检查、不听劝告、恶意伤人、扰乱秩序等行为的,将报公安机关处理。对履职不当的科室及人员,将严肃问责。
七、本通告自2020年3月9日09:00时执行。
非常时期,望全体干部职工、广大患者及家属理解并遵守医院相关规定,最大限度保护好自己、他人和医院。相信战胜疫情的曙光即将来临。
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