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结果公示 > 内容页
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污水处理消毒产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来源: 更新时间:2018-11-05 14:10:12 作者:
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污水处理
消毒产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我院污水处理设备使用10%次氯酸钠溶液作为污水处理药剂,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次氯酸钠溶液,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用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二、参数要求
10%次氯酸钠溶液(以有效氯的质量分数计算,需>10%,游离碱质量分数0.1~1;铁质量分数≤0.0050;各项指标均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三、运输要求
供货商需将10%次氯酸钠溶液灌入我院污水处理加药池内,单次供货量两吨左右。
四、供货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次氯酸钠具有最新日期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最新日期的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报告、最新日期的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报告。
(3)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4)具有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10%次氯酸钠溶液生产合格证及次氯酸钠安全技术说明书
(6)供货商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或委托运输协议,被委托的运输企业须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五、供货期限及要求:
合同签订后,供货商接我院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后4个小时内供货到指定地点。
六、付款方式:每1月结账一次,供货商按照要求开具正规发票和有我方签字的送货清单进行结账。
七、报名投标要求:
(一)报名资料:
1.第四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相关资料。
2.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盖章。
(二)、密封报价资料内容:
1.报价表:见附件一;
2.报价表需密封,密封封面注明“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污水处理消毒产品采购”项目。
(三)投递报价资料时间: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大兴镇清溪路7号总务科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835-5895009
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