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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污水处理消毒产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来源: 更新时间:2018-11-05 14:10:1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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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污水处理

消毒产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我院污水处理设备使用10%次氯酸钠溶液作为污水处理药剂,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次氯酸钠溶液,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用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二、参数要求

10%次氯酸钠溶液(以有效氯的质量分数计算,需>10%,游离碱质量分数0.1~1;铁质量分数≤0.0050;各项指标均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三、运输要求

供货商需将10%次氯酸钠溶液灌入我院污水处理加药池内,单次供货量两吨左右。

四、供货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次氯酸钠具有最新日期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最新日期的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报告、最新日期的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报告。

3)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4)具有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10%次氯酸钠溶液生产合格证及次氯酸钠安全技术说明书

6)供货商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或委托运输协议,被委托的运输企业须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五、供货期限及要求:

合同签订后,供货商接我院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后4个小时内供货到指定地点。

六、付款方式:每1月结账一次,供货商按照要求开具正规发票和有我方签字的送货清单进行结账。

七、报名投标要求:

 (一)报名资料:

1.第四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相关资料。

2.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盖章。

(二)、密封报价资料内容:
  1.报价表:见附件一;
  2.报价表需密封,密封封面注明“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污水处理消毒产品采购”项目。

(三)投递报价资料时间: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大兴镇清溪路7号总务科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835-5895009




                                                                       QQ图片20181105115625.png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