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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共宣教设施设计实施项目公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18-08-23 13:41:57 作者:
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共宣教设施设计实施项目公告
按雅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雅安市卫计委的相关要求,近期将打造迎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拟在医院院内设置一批公共宣教设施,现公开征集免费方案及询价,因时间紧迫,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前来报名及提供设计安装方案和报价清单。
一、设计实施要求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具有广告或装饰或文化传播经营范围(具备一项即可)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需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鲜章
3.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或工商部门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
(2)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若非法人报名需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供应商注意事项:
(4)提供初步策划设计方案(A4幅面,彩印)
(5)报价清单。
(6)初步策划设计方案和报价清单合并装订并密封。
4.递交截止日期:2018年8月24日15:00前。
5.递交地点:雅安市雨城区大兴镇清溪路7号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党办
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835-5895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