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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测评制度

来源: 更新时间:2017-03-02 09:01:53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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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测评制度

 

一、 满意度测评组织

1.满意度测评由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完成。具体由党委办公室牵头,联合工会、医院办公室、门诊办公室、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社会工作部共同进行测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

2.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全院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测评工作,制定问卷调查内容,对全院职工进行问卷调查,公正客观的对医院各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进行评价,提出整改意见。

二、测评表的发放与回收

1.全院职工的满意度测评表由党委办公室牵头调查,由党委办公室向职工、患者及家属分别发放,告诉职工如实填写,填完后收回测评表。

2.满意度测评采取随机问卷方式进行。

三、测评方法

1.次数:每年1次。

2.全院职工、患者及家属:每次100人。

四、满意度测评结果评分细则

1.满意度调查表每项内容划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分别为1分、0分、扣1分。同科室的调查表取得分平均分为本科室所打满意度得分。

2.由党委办公室汇总得分报党委会审议

3.科室如有患者送锦旗或感谢信等情况,在科室平均分得分基础上加0.5分;科室或个人如有违章通报、患者投诉、医疗纠纷等情况在科室平均分得分基础上扣0.5分。

    4.党委办公室对扣分原因进行核实并保密,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追踪整改情况。